株洲:未入住空置房物业费按不超过70%交纳
来源:日新网时间:2023-07-11 1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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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住空置房要缴纳物业费吗?物业费收取比例是多少?株洲明确了收费的各项标准要求:7月1日起,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未使用的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70%交纳。

未入住空置房,物业费交纳不超过70%

近日,株洲市发改委、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住宅物业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以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保养及维修服务等五项。

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和设施设备配置等情况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等级从低到高,最高为五级。住宅公共性物业服务收费按照质价相符的原则,分别选择项目等级组合确定,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各物业服务项目收费的总和。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普通商品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在公布的基准价上最高上浮不超过30%(具体上浮幅度由价格主管部门审定),下浮不限。业主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时间,为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暂未使用的毛坯房;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经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房屋水、电、气等使用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登记确认尚未入住或未使用的全装修商品住宅的空置房交纳物业服务费时,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70%交纳。

《通知》还明确已购车位服务费,普通车位30元每月每个,子母车位45元每月每个;装修服务费,带电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0.02元,不带电梯房屋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天0.01元;装修垃圾清运费,每平方米建筑面积3.0元。

备受业主欢迎,多数物业公司持反对意见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物业与业主的纠纷屡见不鲜,问题的导火索多集中于物业费上,尤其是空置房该不该交物业费这个问题。多数业主看来,“没有享受到物业服务,就不该交物业费”。《通知》中“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按不超过70%比例交纳”的规定,备受广大业主欢迎,但多数物业企业对此持反对意见。

“即使房子空着,物业公司依旧要承担整个小区的公共管理责任,收取物业费是合理的。”一物业企业负责人表示,新规不利于物业服务企业的长远和良性发展,迫使物业企业为了生存不得不采用各种方法变相降低服务标准,从而降低服务成本,最终损害业主利益。

对此,株洲市发改委服务价格和收费管理科工作人员解释说,2022年5月15日起施行的《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对空置房物业服务费收取比例做出规定,按不超过90%交纳,具体优惠幅度由市、县确定。“我们根据‘具体优惠幅度由市、县确定’做出的调整。”同时,经过近一年的调研,在综合考虑物业公司利润、业主接受度等多方面因素,才确定交费比例。

该名工作人员还表示,如果物业企业不按照此规定执行,业主可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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