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丽江市2023年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体育局、市直相关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3]1号)有关要求,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云南民族中学、云南民族大学附属高级中学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中班招生工作的通知》和《丽江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丽教体发[2023]3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招生入学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工作原则
本通知内普通高中录取全程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内完成,确保招生计划刚性约束和有效实施,所有普通高中学校按照基础教育科下达任务进行市内学校计划设置,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进行跨州市招生计划设置。发布成绩时各县(区)根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及招生计划数合理制定所属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报市招办报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1分数线的考生由学籍所在县区督促在云南招考工作网上进行全员中职志愿填报,填报起始时间与普通高中志愿填报时间一致,结束时间可适当延长并做好确认工作。
二、批次设置
(一)云师大附中、云南民大附中、云南民族中学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中班、丽江市一中设置为第一批次,其中云师大附中、云南民大附中、云南民族中学的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高中班为第一批次民族生志愿,丽江市一中为第一批次统招志愿。
(二)丽江市内其它学校设置为第二批次。
(三)跨州市招生的其它市外学校设置为第三批次。
三、志愿设置
(一)第一批次设置“民族生志愿”和“统招志愿”2个选项,“民族生志愿”为云师大附中、云南民大附中、云南民族中学三所学校中任意选择一所,“统招志愿”只有丽江市一中一个选项,选项可为空。
(二)第二批次设置“统招志愿”5个选项,按顺序为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考生可选择我市范围内除市一中外任意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可重复填报,选项可为空。
(三)第三批次设置“统招志愿”1个选项,考生可在教育厅下达计划的市外跨州市招生普通高中学校中任选一所,选项可为空。
四、投档方式
(一)按第一批次民族生志愿、第一批次统招志愿、第二批次第一志愿、第二批次第二志愿、第二批次第三志愿、第二批次第四志愿、第二批次第五志愿、第三批次统招志愿的顺序投档。
(二)每个志愿按考生分数由高到低投档,投到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或学校计划数满时停止投档。
(三)上一志愿录检和退档完成后才开始下一志愿投档。
五、时间设置
7月3日8时公布中考成绩,同时开放“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成绩查询端口和志愿填报端口。
7月3日8时至7月4日18时进行志愿填报模块系统测试,各县区需通知考生登陆系统对意向学校进行模拟填报测试。
7月4日18时至7月4日24时进行投档录取模块系统测试。
7月5日8时至7月6日18时进行正式志愿填报,各初中学校进行志愿确认。
7月7日8时开始进行正式投档录取。
三个批次志愿的投档和录取完成后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进行第二轮录取,参与第二轮录取学校为第一轮录取完成后计划未完成的学校,计划数为第一轮录取完成后的剩余计划数,第二轮录取的志愿设置和投档方式与第一轮录取时一致。
六、工作纪律
(一)除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并在“云南省初中升高中招生管理系统”内下达计划的学校外,丽江市以外的任何一所普通高中学校均不具有在我市招收普通高中新生的资格,任何学校、任何教职工均不得为其招生提供便利,均不得为其发布招生信息,均不得为其招生谋取私利,一旦发现违规违纪情况将严肃处理。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胁迫、替代、阻挠学生填报志愿。各县(区)、各学校均不得在规定的时间外提前填报志愿或提前录取学生。
(三)对外州(市)普通高中违规招收的我市学籍学生,不予办理录取手续,未经正式办理录取手续的学生一律不予办理学籍手续。对执意外出就读后又返回丽江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相关转学手续。
(四)本年度高中录取工作根据志愿刚性原则,一人只根据已确认志愿进行一次性投档录取,不予退档改录。
七、服务事项
应广大师生和家长要求,经我办研究决定在丽江市教育体育局东楼一楼设立丽江市招考办咨询服务处,为广大家长和考生提供我市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招录政策咨询服务和技术支持,同时服务处受理各项高中录取违规行为的监督举报。
联系人:赵金华
服务地址:丽江市教育体育局东楼一楼
服务电话:0888-5121435
丽江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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