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李宗叶
近日,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琴一行前往秦岭深处再次看望住在商洛市山阳县小河口镇瓦沟村的司法救助对象葛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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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近正午,当车辆刚刚驶入瓦沟村村口时,就看见葛某某站在自家的石板房前,向车队不停地招手。王琴和其他同行的人员从车上取下崭新的被褥、米面油等生活物资。“最近生活怎么样?还有什么困难吗?”
在被救助人葛某某家中,王琴和妇联干部了解其身体状况、生活中存在的困难,并向她表达了对即将到来的“三八”国际妇女节的祝福。
看着眼前这个干净整洁的小屋,床上干净叠放整齐的被子,葛某某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让承办检察官不禁想起了去年10月入户了解葛某某相关情况时,房间里有潮湿的脏水印,地上有几个小筐盛放着未吃完的馒头等食物,床上单薄凌乱的被子像是许久未清洗过了的样子。
因葛某某是位聋哑人、残疾低保户,丈夫已去世,女儿也外嫁了,独自一人生活。在被刑事案件侵害后造成生活十分困难,精神受创。
她曾因害怕离家出走,躲到亲戚家里,甚至想放弃生活。山阳县检察院在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活动中,了解到葛某某的情况,在调查核实后,立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鼓励她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重拾对未来生活的信心。
王琴告诉记者:“这次回访,就是去给葛某某送司法救助金。”葛某某家里虽然简陋,但却干净整洁,家具摆放整齐,井然有序,当葛某某再次见到王琴时激动地指了指王琴身上的检徽,指了指自己,又抱了抱王琴,眼眶里含着泪珠,不停地重复着这一动作。
瓦沟村村支书兼村妇女联络员陈礼荣赶紧帮忙解释说“葛某某是说,谢谢检察院干警关心她、保护她,惩罚了罪犯。”
“葛某某在被检察机关依法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后,检察机关及时跟踪回访掌握后续情况,积极联系县妇联等部门予以社会救助,尽最大的努力给予葛某某帮助,不仅解了她的燃眉之急,还让她重拾了生活的信心。”小河口镇专职政法委员刘昕如是说。
据了解,2022年以来,商洛两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国家司法救助职能,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妇联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部署要求,累计发放118万元司法救助金,先后帮助70余户涉案重点困难家庭走出了困境,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体现了检察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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