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8 证券简称: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07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份
(相关资料图)
被司法冻结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的股
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6),现将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彭韬所持公司股份被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广西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冻结的情况补充披露如下:
一、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冻结/标记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到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 冻结涉及的案件号 冻结类型
称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是否为 起始日 期日 因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朱蓉娟
为正式冻结之 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4 号
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3 号
股东名 冻结/标记 占其所 占公司 冻结/标记 冻结/标记 冻结/标 冻结申请人 冻结原 冻结涉及的案件号 冻结类型
称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股份是否为 起始日 记到期日 因
(股) 比例 比例 限售股
司 同纠纷 初 18685 号
月,自转 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2 号
朱蓉娟 71,705,657 79.32% 13.68% 否 2023.2.9 为正式冻 广西南宁吉晶盈贸易有 借款合 (2022)桂 0103 民 轮候冻结
结之日起 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7 号
计算
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9 号
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8 号
有限公司 同纠纷 821 号
司 同纠纷 初 17532 号
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2 号
彭韬 13,800,000 79.89% 2.63% 否 2023.2.9 广西庆源兴商贸有限 借款合 (2022)桂 0103 民 轮候冻结
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3 号
月,自转 司 同纠纷 初 18684 号
为正式冻
结之日起
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5 号
计算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7 号
有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8 号
限公司 同纠纷 初 18689 号
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被司法标记的说明:
朱蓉娟、彭韬因与广西鑫旭铉贸易有限公司之间的借款合同纠纷,其分别持有
的公司 6,744 万股、1,380 万股股份被司法标记,涉及的案件号为(2022)桂 0103
民初 17532 号,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 514.8 万元,冻结期限自 2023 年 2 月 8 日
至 2026 年 2 月 7 日。
朱蓉娟质押的公司 6,744 万股股份全部被司法标记,其股份质押的具体情况详
见公司 2023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3-002)。彭韬质押的公司 1,380 万股股份全部被司法标记,其股
份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2 年 7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2-038)。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标记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2 月 13 日,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单位:股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被司法冻结、司 占其所持股 占公司总
名称 比例 法标记及轮候冻结数 份比例 股本比例
量
朱蓉娟 90,400,542 17.25% 90,400,542 100.00% 17.25%
彭韬 17,272,700 3.30% 17,272,700 100.00% 3.30%
合计 107,673,242 20.55% 107,673,242 100.00% 20.55%
朱蓉娟、彭韬持有公司的股份近期被冻结的情况,详见 2022 年 8 月 12 日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
告编号:临 2022-039)、2023 年 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有
公司的股份被司法冻结、司法标记、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06)。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最近一年的债务违约及诉讼情况
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区分公司的借款提供的质押担保引起的诉讼案件1起,案件执行金
额为1.83亿元。案件诉讼及执行的具体内容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暨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2)。
法标记、轮候冻结的诉讼案件共15起,涉及金额约3.5亿元。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
保持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朱蓉娟及一致行动人彭韬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
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二)上述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被司法冻结事项尚未对
公司的正常运行、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造成实质影响。如后续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从而对公司股权结构、生产经
营、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将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
公司治理的稳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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